柴达木盆地清洁能源产业发展释放“链式”效应******
中新网西宁1月11日电 (李隽)11日,记者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获悉,2022年以来,该州聚焦规划引领、错位发展、一体推进和多能互补,持续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稳中求进,清洁能源生产和清洁能源消纳呈现“双轮驱动”发展,清洁能源产业链释放“链式”效应。
截至目前,该州新能源产业装机总规模达到1207万千瓦,在建大基地项目750万千瓦,在建市场化项目1100万千瓦。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水电资源丰富,太阳能资源得天独厚,风资源居全国前列,可用于光伏、风电建设的荒漠化土地资源丰富,是中国重要的能源接续基地。其中地处柴达木盆地的海西州年平均光照3000小时以上,是中国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
据悉,该州制定《海西州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打造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海西行动方案》,确立全州风电光伏装机至少达到3000万千瓦,清洁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权重均须超出全省平均水平目标。对标4条特高压电源基地,依托“风光”和土地资源,厘清每个新能源园区的空间边界和整装开发片区,加快交通设施、电力走廊等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新能源企业“拎包入住”。
依据海西州经济发展布局和区域资源优势,设立新能源发电集群产业分链、光伏装备制造产业分链、风电制造产业分链、新型储能电力系统产业分链、零碳产业园分链等7条分链,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开发,明确清洁能源各产业链发展方向,形成错位互补的发展格局。
海西州坚持“源网荷储”一体化推进,优化整合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构建“以荷定源”“负荷先行”“荷源一体”等“源网荷储”一体化就地就近消纳发展模式,使新能源变成产业项目的招商配置资源,让清洁能源在产业发展中真正发挥出链式效应。
该州统筹把握清洁能源发展特征,利用常规电源,合理配置储能,着力提升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实现风光热储、风光水储、风光火储协同发展,提高电源质量水平,为能源供需提供保障。目前,中广核、鲁能等重大光热项目建设正在稳步推进。(完)
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报道:1月17日下午,深圳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四份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征求意见文件。根据其中的《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拟推出共有产权住房,为封闭流转、满五年可转,售价约为土地出让时市场价的一半。
政府与购房人共有产权
该意见稿对“共有产权住房”作出定义: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采用市场化方式建设筹集,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等,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住房。
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户籍居民供应。深圳市政府根据住房供需情况,逐步将常住居民纳入供应范围。
对于申请条件,要求深户、在深缴纳社保满5年、无自有住房、未在深圳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等。
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按照土地出让时市场参考价格的50%左右确定,单套住房销售价格根据项目销售均价,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确定。
签订合同满5年可转让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按份共有,购房人产权份额按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市场参考价格的比例确定,原则上不低于50%,同批次销售的同一项目的产权份额相同;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产权封闭流转,签订买卖合同未满5年需退出的,应当向代持机构申请收购个人产权份额;签订买卖合同满5年的,购房人可面向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个人产权份额或者申请收购。
中低收入者买房容易了
记者梳理发现,深圳现行保障性住房为:安居型商品房、可售型人才房、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最新拟订的四份文件,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演变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三大系统。
其中,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推出,拟将取代原有的安居型商品房及可售型人才房相关制度。前述意见稿明确提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深圳拟推共有产权住房,本质上也是在完善保障房体系,让中低收入群体能够降低购房成本,将对深圳楼市产生长期影响。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