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花清瘟三年来多次向海内外进行捐赠。
守望相助,“连花”系列产品在抗疫一线绽放
以岭药业独家专利药连花清瘟胶囊,是治感冒防流感治疗新冠病毒感染的代表性中成药,多次在国内外病毒类呼吸道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重要作用,连花清瘟因其广谱抗病毒、抗炎效果,及显著的临床退热、缓解全身酸痛、咽干咽痛等系列作用,成为国家诊疗方案、各省治疗方案推荐次数最多的中成药。截至目前,已在俄罗斯、加拿大、巴西等30个国家和地区获批上市,进入多国抗疫药品白名单和患者居家治疗方案。
连花清瘟已在全球30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上市。这三年,每到疫情形势严峻时刻,以岭药业都会迅速响应号召,多措并举支援各地抗疫工作,陆续向湖北、北京、河北、内蒙古等省市捐赠连花系列产品,用于当地疫情防控,帮助当地早日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这些涓涓细流终汇成海,成为我们抗疫壮美画卷中的一抹重彩。
2020年初,克服春节期间人手不足、交通不畅等困难,率先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疫区捐赠1000万元连花清瘟,并将其中的价值500万元的连花清瘟连夜送达武汉。为尽快发送连花清瘟,公司发挥供应链及物流等运营环节的力量,安排空运、EMS、车队3种配送齐上阵。以岭药业也成为全国较早向中国红十字会捐赠药品的企业之一。在随后的疫情三年中,哪里有疫情哪里就有以岭捐赠抗疫物资的身影。
2021年1月,以岭药业向中国红十字会捐赠5000万实施连花呼吸健康公益行。2021年初以岭药业又向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捐赠5000万元共同发起设立“连花呼吸健康公益行”项目,向受疫情影响较严重地区发放包括连花清瘟胶囊、连花清咳片以及连花清瘟爆珠、连花清瘟爆珠口罩、健康包等在内的连花呼吸健康系列产品,支持各地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民族企业,以岭药业一直没有忘记“为员工谋发展,对社会做贡献,为股东创价值”的经营理念,始终致力于慈善公益事业,尽己所能捐资捐物,为抗疫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2022年2月,香港等地疫情反弹,连花清瘟市场需求激增,为支持香港的疫情防控,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以岭药业紧急调配产能,昼夜生产价值2000余万元连花清瘟胶囊系列抗疫物资支援香港。
2022年4月,以岭药业通过专列向上海捐赠5000万元连花清瘟。2022年4月份,一辆满载价值5000万元的连花清瘟防疫物资共14个40英尺集装箱,从石家庄货运中心连夜发往上海。这是以岭药业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第二次向上海地区捐赠,累计捐赠已达6000万元。为当地疫情防控发挥全方位立体防护作用。
跨越千山万水,“连花”惠及海外
在中国疫情防控形势最艰难的时候,国际社会给予了中国和中国人民宝贵的支持和帮助。中华民族是懂得感恩的民族,在这场疫情大流行中,中国的商界代表们始终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国际社会抗击疫情提供支持。
以岭药业作为中医药国际化的代表企业一直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理念,积极为海外疫情防控贡献自己的力量,尤其是疫情发生以来,公司在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也一直积极参与国外疫情援助,一次次向抗疫一线捐赠药品,一次次为社会各地贡献力量。2020年以来,以岭药业分别向泰国、柬埔寨、伊拉克、意大利、尼泊尔、厄瓜多尔、巴西、上合组织等国家和国际组织捐赠价值2000余万元的连花清瘟防疫物资支持当地疫情防控,生动展现了中国企业的时代担当。
以岭药业的无私善举也得到了受助者的感谢。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诺罗夫在防疫物资捐赠仪式上为以岭药业颁发了突出贡献奖,并感谢以岭药业为上合组织成员国所作的重要贡献。“在中国的疫情防控中,中医药贡献出重要力量,而连花清瘟是其中的代表之一。”上海合作组织秘书诺罗夫说到。
近年来,以岭药业还积极投身到乡村振兴工作中,利用自身的产业、品牌、渠道、资金优势多管齐下,通过产业帮扶、健康帮扶、对口帮扶、综合帮扶等多种模式提升经济实力和带动水平,惠及全国20余个省市的百余个贫困村,受益人数近50万人,帮扶投资数亿元。
以岭药业作为中医药行业的领军企业,未来将持续发挥企业优势,打造中医药品牌,围绕中医药一二三产业,携手共建融合发展共同体,为中医药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在发展过程中,也将继续不断深化社会责任理念,持续开展创新性社会公益活动回报社会,通过实际行动带来社会效应,争当勇担社会责任的楷模,用自己的方式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任,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你的隐私,大数据怎知道****** 作者:杨义先、钮心忻(均为北京邮电大学教授) 在网络上,每个人都会或多或少,或主动或被动地泄露某些碎片信息。这些信息被大数据挖掘,就存在隐私泄露的风险,引发信息安全问题。面对汹涌而来的5G时代,大众对自己的隐私保护感到越来越迷茫,甚至有点不知所措。那么,你的隐私,大数据是怎么知道的呢?大家又该如何自我保护呢? 1.“已知、未知”大数据都知道 大数据时代,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安徒生童话中那个“穿新衣”的皇帝。在大数据面前,你说过什么话,它知道;你做过什么事,它知道;你有什么爱好,它知道;你生过什么病,它知道;你家住哪里,它知道;你的亲朋好友都有谁,它也知道……总之,你自己知道的,它几乎都知道,或者说它都能够知道,至少可以说,它迟早会知道! 甚至,连你自己都不知道的事情,大数据也可能知道。例如,它能够发现你的许多潜意识习惯:集体照相时你喜欢站哪里呀,跨门槛时喜欢先迈左脚还是右脚呀,你喜欢与什么样的人打交道呀,你的性格特点都有什么呀,哪位朋友与你的观点不相同呀…… 再进一步说,今后将要发生的事情,大数据还是有可能知道。例如,根据你“饮食多、运动少”等信息,它就能够推测出,你可能会“三高”。当你与许多人都在独立地购买感冒药时,大数据就知道:流感即将暴发了!其实,大数据已经成功地预测了包括世界杯比赛结果、股票的波动、物价趋势、用户行为、交通情况等。 当然,这里的“你”并非仅仅指“你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你的家庭,你的单位,你的民族,甚至你的国家等。至于这些你知道的、不知道的或今后才知道的隐私信息,将会把你塑造成什么,是英雄还是狗熊?这却难以预知。 2.数据挖掘就像“垃圾处理” 什么是大数据?形象地说,所谓大数据,就是由许多千奇百怪的数据,杂乱无章地堆积在一起。例如,你在网上说的话、发的微信、收发的电子邮件等,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被采集的众多信息,例如被马路摄像头获取的视频、手机定位系统留下的路线图、驾车的导航信号等被动信息,也都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还有,各种传感器设备自动采集的有关温度、湿度、速度等万物信息,仍然是大数据的组成部分。总之,每个人、每种通信和控制类设备,无论它是软件还是硬件,其实都是大数据之源。 大数据利用了一种名叫“大数据挖掘”的技术,采用诸如神经网络、遗传算法、决策树、粗糙集、覆盖正例排斥反例、统计分析、模糊集等方法挖掘信息。大数据挖掘的过程,可以分为数据收集、数据集成、数据规约、数据清理、数据变换、挖掘分析、模式评估、知识表示等八大步骤。 不过,这些听起来高大上的大数据产业,几乎等同于垃圾处理和废品回收。 这并不是在开玩笑。废品收购和垃圾收集,可算作“数据收集”;将废品和垃圾送往集中处理场所,可算作“数据集成”;将废品和垃圾初步分类,可算作“数据规约”;将废品和垃圾适当清洁和整理,可算作“数据清理”;将破沙发拆成木、铁、布等原料,可算作“数据变换”;认真分析如何将这些原料卖个好价钱,可算作“数据分析”;不断总结经验,选择并固定上下游卖家和买家,可算作“模式评估”;最后,把这些技巧整理成口诀,可算作“知识表示”。 再看原料结构。大数据具有异构特性,就像垃圾一样千奇百怪。如果非要在垃圾和大数据之间找出本质差别的话,那就在于垃圾是有实体的,再利用的次数有限;而大数据是虚拟的,可以反复处理,反复利用。例如,大数据专家能将数据(废品)中挖掘出的旅客出行规律交给航空公司,将某群体的消费习惯卖给百货商店等。总之,大数据专家完全可以“一菜多吃”,反复利用,而且时间越久,价值越大。换句话说,大数据是很值钱的“垃圾”。 3.大数据挖掘永远没有尽头 大数据挖掘,虽然能从正面创造价值,但是也有其负面影响,即存在泄露隐私的风险。隐私是如何被泄露的呢?这其实很简单,我们先来分解一下“人肉搜索”是如何侵犯隐私的吧! 一大群网友,出于某种目的,利用自己的一切资源渠道,尽可能多地收集当事人或物的所有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按照自己的目的提炼成新信息,反馈到网上与别人分享。这就完成了第一次“人肉迭代”。 接着,大家又在第一次人肉迭代的基础上,互相取经,再接再厉,交叉重复进行信息的收集、加工、整理等工作,于是,便诞生了第二次“人肉迭代”。如此循环往复,经过多次不懈迭代后,当事人或物的画像就跃然纸上了。如果构成“满意画像”的素材确实已经证实,至少主体是事实,“人肉搜索”就成功了。 几乎可以断定,只要参与“人肉搜索”的网友足够多,时间足够长,大家的毅力足够强,那么任何人都可能无处遁形。 其实,所谓的大数据挖掘,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由机器自动完成的特殊“人肉搜索”而已。只不过,这种搜索的目的,不再限于抹黑或颂扬某人,而是有更加广泛的目的,例如,为商品销售者寻找最佳买家、为某类数据寻找规律、为某些事物之间寻找关联等。总之,只要目的明确,那么,大数据挖掘就会有用武之地。 如果将“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相比,网友被电脑所替代;网友们收集的信息,被数据库中的海量异构数据所替代;网友寻找各种人物关联的技巧,被相应的智能算法替代;网友们相互借鉴、彼此启发的做法,被各种同步运算所替代。 各次迭代过程仍然照例进行,只不过机器的迭代次数更多,速度更快,每次迭代其实就是机器的一次“学习”过程。网友们的最终“满意画像”,被暂时的挖掘结果所替代。之所以说是暂时,那是因为对大数据挖掘来说,永远没有尽头,结果会越来越精准,智慧程度会越来越高,用户只需根据自己的标准,随时选择满意的结果就行了。 当然,除了相似性外,“人肉搜索”与“大数据挖掘”肯定也有许多重大的区别。例如,机器不会累,它们收集的数据会更多、更快,数据的渠道来源会更广泛。总之,网友的“人肉搜索”,最终将输给机器的“大数据挖掘”。 4.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危”“机”并存 必须承认,就当前的现实情况来说,大数据隐私挖掘的“杀伤力”,已经远远超过了大数据隐私保护的能力;换句话说,在大数据挖掘面前,当前人类有点不知所措。这确实是一种意外。自互联网诞生以后,在过去几十年,人们都不遗余力地将碎片信息永远留在网上。其中的每个碎片虽然都完全无害,可谁也不曾意识到,至少没有刻意去关注,当众多无害碎片融合起来,竟然后患无穷! 不过,大家也没必要过于担心。在人类历史上,类似的被动局面已经出现过不止一次了。从以往的经验来看,隐私保护与数据挖掘之间总是像“走马灯”一样轮换的——人类通过对隐私的“挖掘”,获得空前好处,产生了更多需要保护的“隐私”,于是,不得不再回过头来,认真研究如何保护这些隐私。当隐私积累得越来越多时,“挖掘”它们就会变得越来越有利可图,于是,新一轮的“挖掘”又开始了。历史地来看,人类在自身隐私保护方面,整体处于优势地位,在网络大数据挖掘之前,“隐私泄露”并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但是,现在人类需要面对一个棘手的问题——对过去遗留在网上的海量碎片信息,如何进行隐私保护呢?单靠技术,显然不行,甚至还会越“保护”,就越“泄露隐私”。 因此,必须多管齐下。例如从法律上,禁止以“人肉搜索”为目的的大数据挖掘行为;从管理角度,发现恶意的大数据搜索行为,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和管控。另外,在必要的时候,还需要重塑“隐私”概念,毕竟“隐私”本身就是一个与时间、地点、民族、文化等有关的约定俗成的概念。 对于个人的网络行为而言,在大数据时代,应该如何保护隐私呢?或者说,至少不要把过多包含个人隐私的碎片信息遗留在网上呢?答案只有两个字:匿名!只要做好匿名工作,就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好隐私了。也就是说,在大数据技术出现之前,隐私就是把“私”藏起来,个人身份可公开,而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则是把“私”公开(实际上是没法不公开),而把个人身份隐藏起来,即匿名。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16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