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仁被曝以“借调”方式接替苏贞昌,岛内批“好处占尽,不愿吃亏”******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陈建仁声称要承担蔡英文的“最后一里路”,以“义无反顾”来描述自己接任台“行政院长”的心境,却被爆出并未辞去“中研院”特聘研究员的职位,而是以借调留职停薪的方式为自己解套。
台湾《中国时报》1月29日披露称,陈建仁是台“中研院”基因体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中研院”证实,蔡英文办公室1月27日去函借调陈建仁担任“行政院长”;借调期间应办理留职停薪,并在借调机关支薪。报道称,依据台“中研院研究所组织规程”规定,能获特聘研究员职务的学者,不仅大多具备“院士”身份,而且任期更不受年龄限制,聘期由“中研院院长”提请院务会议决定。他们的薪资很高,对比一般研究员10万元(新台币,下同)左右的月薪,特聘研究员依照等级高低,从13万元到49万元不等。依陈建仁的分量,月薪是49万元。
台“行政院”准发言人陈宗彦1月30日声称,教育、研究机关借调并非首例,所有程序都是根据规定完成。但陈建仁的举动无疑令人感到“好处占尽,就是不愿吃亏一下”。国民党“立委”洪孟楷1月30日质问道,陈建仁预留后路随时走人,也能回“中研院”继续领高薪,到底是对民进党没信心还是对自己的任期没信心?他批评陈缺乏破釜沉舟的决心,要期待有什么大刀阔斧的改革,恐怕缘木求鱼。国民党主席朱立伦表示,如果陈建仁是这样的心态,那就是一个“看守内阁”和“过渡内阁”,准备要交班给国民党。“中广”董事长赵少康痛批,之前传陈建仁因舍不得“中研院”的高薪,对是否接任“行政院长”踌躇再三,现在又摆出愿意“牺牲”的样子,看来是蔡英文答应他保有“中研院”特聘研究员的高薪空缺,“又要当最大官,又舍不得放弃高薪,所有好处都给他占,看得出他对出任行政院长的过水心态”。赵少康还说,蔡英文拼命删减退休军公教人员退休年金,却把民脂民膏浪费在民进党退职大官身上。台北市议员游淑慧直批陈建仁这笔账算得很精,一点亏都不愿意吃。
《中国时报》评论称,虽然“行政院长”月薪也有32万元,但“中研院”特聘研究员可以活到老、领到老,似乎更香。陈建仁嘴上说“回馈、承担”,另一只手却又紧紧抓住高薪和名位不放,社会观感不佳。(陈立非)
积极创新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方式****** 作者:王欣 据报道,2022年国内有7个城市GDP总量进入2万亿俱乐部,分别为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苏州和成都。综合分析可以发现,这些城市不仅经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也交出了令人满意的答卷。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些城市在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方面,已经做出了不少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比如,江苏省苏州市的开发强度高、资源约束紧、转型任务重,以占全国0.09%的国土面积创造出了全国约2.1%的经济总量,而且生态环境质量依然保持稳中向好、持续改善态势。究其原因,就在于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做好了经济与生态的“双面绣”。近年来,苏州整治“散乱污”企业(作坊)4.7万余家,为引进高产出、低污染的项目腾挪了发展空间,抓住治污攻坚与高质量发展互促互利的契合点,形成了一招多赢的局面。 实践证明,在引领、优化和倒逼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方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有力的抓手,也是重要的推手。关键是务必坚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研究、积极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方式、手段和途径。 首先,增强系统观念。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经济治理是一项涉及面广、复杂程度高的长期性系统性工程,绝不能局限于传统思想上的污染防治工作。要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在多重目标中寻求最佳平衡点,既要“清澈见底”也要“鱼翔浅底”,既要“源头治污”也要“源头清洁”,既要“降碳”也要“增汇”。因此,要认识属地生态环境自然禀赋优势,也要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短板,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扬长补短,不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宏观经济的深度和广度、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力度和速度。 其次,强化攻坚意识。当前,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参与宏观经济治理、促进经济与环境协同发展,有的人思想认知上还不够全面深刻,甚至仍有误区,而且现实工作中也有这样那样的困难和矛盾。加上治污攻坚的成效尚不够稳固,在推动绿色发展的道路上仍有不少难关要过,因此,务必保持战略定力,面对高污染高耗能产业更新换代等推进难度较大的工作任务,要统筹各部门政策和力量,密切协同。该依法倒逼的绝不后退一步,该帮助优化的要主动上前一步,该鼓励引领的要争取先人一步,确保步步为营。 第三,突出创新思维。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更加自觉地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没有现成的经验做法可供参考和借鉴,况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同,面对的形势和问题也各有所异。因此,务必结合实际,根据属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情况新特点,适时更新理念、创新思维,不断丰富生态环境保护深度参与宏观经济治理的新方式、新手段。比如,国家相继出台了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如果简单地照搬硬套,难免出现“水土不服”等问题,这就需要各地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相关举措,更好地发挥绿色金融的激励与约束作用。(王欣)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